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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带出泥 补税罚款后悔迟 

 
   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 

    日前,江苏省赣榆县两液化气公司分别收到了县国税稽查局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共计应补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4万余元。两单位叫苦不迭,但是后悔已经晚了。  

    原来,稽查局在对某外商投资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购进的大量液化气燃料,都是从赣榆县某两个液化气公司购进。针对这一线索,该局抽调人员对某两个液化气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进一步检查核实,发现两液化气公司和该食品有限公司购销业务很大,涉嫌偷税。通过实地检查和外调取证及谈话询问等方法,查实两户液化气有限公司在2003年—2005年间,通过不入帐等手段少缴增值税25075.98元,并对其偷税行为进行了所偷税款0.5倍的处罚即12537.99元,同时对少缴增值税计算加收滞纳金3434.85元,共计41048.82元。

  作者:田雪 宋继刚 吴粉叶 作者单位:赣榆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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