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作者:高琦 张忠义 张标光
威远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今年3月中旬开始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调查查明,威远县兴鹏煤矿涉嫌偷逃增值税140万余元。国税部门将于近日将涉嫌偷漏税一案的蒋建成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3月上旬的一天上午,一封举报信摆在了内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领导的办公桌上:“尊敬的领导:今天,我们怀着非常沉重的心情向你们反映,威远县兴鹏煤矿法定代表人蒋建成偷税一案,涉及金额巨大,希望你们伸出正义之手,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局长刘和清阅后批示:立即调查处理,决不能让违法分子偷漏国家税款。
威远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收到上级转来的举报信后,赓即成立了以局长艾智勇为组长、副局长陈刚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并抽调数名稽查干部为成员。
从3月中旬开始,专案组人员来到位于威远县碗厂镇石堰村的兴鹏煤矿实地调查、现场核实。兴鹏煤矿于1998年12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属私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是一般烟煤开采,兼营外购原煤。专案组人员从兴鹏煤矿自行申报的纳税资料上看到,从1998年至2004年7月,该矿申报销售收入2299万余元,应纳增值税额199万余元,而实际还多纳增值税4.6万元。
从账面上看,兴鹏煤矿是一个合法经营企业。而专案组人员在深入调查中发现了蛛丝马迹,经过多次到成都、内江、资阳、眉山等地的大量调查取证,组织专业人员对该煤矿上千本账册、20多万份单据、发票、运单、账页进行辨认、比对、分析等,终于查明该矿有真、假两套账:一套由股东掌握的真实账目,一套假账专门应付税务机关的违法事实。
据查,兴鹏煤矿自1999年1月至2004年7月,实际销售收入3412万余元,应纳增值税338万元,而实际纳税180余万元,涉嫌偷逃增值税140万余元,占应纳税额的44.16%。在铁证面前,涉嫌偷税人员低头不语。
7月底,威远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威严县兴鹏煤矿偷漏税一案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追缴偷漏税的增值税1494986.44元,加收滞纳金624060.92元,并处罚款747493.22元,三项合计2866540.58元。同时将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