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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画押”偷税款 以假乱真未过关 

               自己“画押”偷税款 以假乱真未过关 
   
   来源:山东省诸城市国税局   作者:孙永贵 王伟 王永华    
   
    去年10月12日,当山东省诸城市李某到诸城市国税局办理完4550的税款入库手续并补交罚款后,后悔地说:“我本以为按上自己的手印就能蒙混过关,可到头来还是被税务机关查了出来。” 

  李某主要从事花生米收购加工销售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下旬,诸城市国税局在进行日常税务监控时,对其开具的四张联号农产品收购凭证产生了怀疑。这四份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花生米金额都是9000元,且系一人出售。现在是花生出售淡季,一个农民家里怎么会储存这么多的花生米呢?莫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吧。带着这些疑问,税务人员随即展开了“投石问路”式的调查。 

  “李老板,你们厂近期的货源情况怎么样?” 

  “唉,快别提了,现在正值花生市场淡季,新产的花生还没上市,去年的花生,农民手里储存的也不多了,可谓是‘青黄不接’。” 

  听到这里,税务人员便单刀直入:“既然这样,那么这四份农产品收购凭证是怎么回事?而且这么凑巧,加起来刚好是个整数?” 

  “你们可别说,这个月我们确实碰上了这么一个大户,千真万确,你们看收购凭证上都按了手印呢。” 

  李某越发信誓旦旦,税务人员就越怀疑其收购业务的真实性。为了弄个水落石,最后,诸城市国税局找到了出售花生的农民张某,查明了李某偷税的真相。 

  “这些手印不是我按的,而且我只收了1002元钱的花生款。”卖花生米的农民张某拿着收款收据证实道。 

  原来,李某在收购花生时,把本来只有1002元的实际花生收购业务,硬是联号开具了36000元的虚假收购业务。为了弄假成真,他竟然在“收款人”处自己“画押”,按上了自己的手印,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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