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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生疑的运输发票重号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国税局干部近日在对“四小票”进行数据搜集筛选时发现,今年4月份运输发票重号票量较以往月份增加了许多。原因何在?  

  中原区国税局法规科向全局5个税源管理科下发通知:要加快“四小票”异常发票的排查速度,发现异情,迅速上报。  

  发票开具时间:查无此“日”  

  5月11日下午,刚刚接到通知的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董治安,将所要比对的发票清单全部调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19份异常运输发票、6份异常废旧物资发票进行核实。  

  他们一方面组织相关税收管理员通知企业携带有关资料到科里进行核查;另一方面到企业核查实物,将企业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记账联、记账凭证和申报录机时制作的抵扣清单,与法规科下发的核查清单进行逐一对比,特别注意对重号信息发票的核查比对。  

  忙了几天,仍未发现疑点。正当大家感到困惑时,副科长魏利军突然冒出一句:“今年2月份最后一天是几号?”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查糊涂了吧?当然是28日!”大家又是一阵笑声。  

  “你们看!2月29日……”  

  魏科长话音未落,在场人员向他围去。果然看到魏利军手中的2份某公司取得的重号异常信息运输发票,开具时间存在明显问题:该企业运输发票清单信息中显示开具日期为2005年2月28日,而票面开具日期却为2005年2月29日,两份发票均为深圳某运输公司开具,发票号码为0030101、0030102,而抵扣联与发票清晰度却不相同。  

  一般情况下使用电脑开具发票时,日期应该是自动生成,根据2月份没有29日这一天这个情况,检查人员断定此发票有假。经请示,税源管理四科填制了发票协查清单,将协查清单以电子文档和纸制资料及疑点线索详细上报政策法规科,要求有关部门对此发票进行协查。  

  协查证实:该票为套开的虚假运输发票  

  5月16日上午,政策法规科的赵扬接到税源管理四科信息反馈后,迅速向科长王岩萍和主管副局长韩冀红汇报,进一步分析发票疑点,确定核查思路。  

  法规科人员查看了抵扣该票企业的详细信息,在税负未见明显偏低的情况下,根据运输发票上显示的查询信息,上网查询,信息显示该票的开具方和票号均相符。按常规推断,此票为假票的可能性比较小。  

  “是我们搞错了吗?”但为什么计算机会开出2月29日的发票呢?难道是计算机系统时间设置有误?为消除疑问,赵扬就票面显示日期异常情况,向中原区地税局相关部门咨询开具运输发票的具体操作和要求,确定一般情况下运输发票开具日期出现失误的可能性极小。疑点仍未消除。韩冀红副局长根据此案查询情况,带着疑问,拨通了该运输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深圳市某地税局的电话。经核实,该票为套开的虚假运输发票。  

  所谓套开,是指不法纳税人为获取税款抵扣,通过仿照真实运输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承运人识别号,伪造货物运输发票入账抵扣的行为。虽然从票面很难发现疑点,但由于真实发票的存在,这些运输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其比对结果均显示为“重号”,即同一个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却存在着两个以上不同的抵扣方。  

  发票重号:不法分子开具假票的新手段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原区国税局已正式发协查函调查取证,并对抵扣该票的纳税人采取了相应措施。  

  税务干部告诉记者,运输发票重号因数量较小一直处于被忽略的地位,不少人认为是财务人员采集数据时输入错误造成的。此次排查暴露了犯罪分子开具假票的新手段,为税务机关开展“四小票”排查提供了有效方法。  

  日前,针对这一利用套开的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案件,郑州市国税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04年11月起至今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运输发票立即进行协查,要求各单位向承运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协查函。并在发出协查函后,通过电话与对方税务机关保持联系,确保对方及时回函。对方税务机关协查回函后确定为取得套开运输发票的企业,各单位要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国税局,并尽快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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