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国税网
——常州某四通阀有限公司05年度涉外税务审计案例
在年初,我们对亏损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常州某四通阀有限公司近几年严重亏损,累计亏损额达2900万,销售却连年增加,且关联交易额巨大,我们初步认定,该企业出现这种财务结果,存在重大的转移利润嫌疑或偷漏税嫌疑,因此,我们确定该企业为05年度审计对象。
一、精心做好案头准备 制定计划明确重点
我们在对该公司正式进行税务审计前,认真收集该公司近年来的各项税务、财务资料,案头准备阶段发现:
1、根据我局历年接收的稽查局税务检查资料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接受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二局检查,被发现收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0份,相关增值税已补,但当年已结转的相关成本所得税未作纳税调整。
2、通过对企业利润表进行分析,销售收入比04年同期增长7.9%,但管理费用却同比增长59.9%,通过汇缴提供的管理费用明细发现该企业2005年成立的上海办事处,新增管理费用一千多万元,占其全部管理费用的57.3%,对其真实性及相关性将作进一步审计检查。分析后审计小组确定重点审核费用,将“管理费用”作为重点审计项目。
3、该企业成本倒挂,由于企业关联销售占全部销售比例达到75%,审计小组准备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重点收集关联交易产品销售价格,以便于与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相比较;另一方面向市局外税处汇报,以便取得他们业务上的支持。
二、有的放矢进入角色,现场审计玄机迭起
2006年9月6日,我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审计通知书,并按照事先制订的审计计划分步组织实施。首先,我们对该企业进行了材料采购、货款支付,材料产品入库出库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遵循性测试,发现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严密,各项制度也能得到遵守和落实,且仓库材料帐与企业财务材料明细帐一致。紧接着,我们把审计的重点移向事先确定的“管理费用”上。在检查了该企业“管理费用”明细后发现,该公司在上海办事处,且费用较大,审计人员不动声色,与企业财务负责人边聊天边问上海办事处在该公司所发挥的职能,财务负责人介绍该办事处主要负责对亚太地区的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得知该企业外方投资者在中国地区就设立了三个工厂,而这一情况是在以前任何关于关联企业调查都未获知的情况,这一介绍牵动了审计人员敏感的神经。而该公司总经理递送的名片上印的头衔为“亚太地区”负责人,这更坚定了我们对上海办事处费用怀疑是有据可循的。就在我们觉得有初战告捷的兴奋感的时候,该公司将财务负责人更换了,新来的财务负责人态度是热情的,但谈到具体事情的时候总推托我新来的,情况我也不知道,案件陷入了困境,但我们能迎难而上,对新来的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积极宣传税法中企业应如实提供涉税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在我们坚决的态度面前,新的财务经理也开始配合我们做关于产品价格的分析表,做上海办事处的费用明细表,可就在案件一点一点的向前进展的过程中,总公司又从南京调来新的财务经理开始接替刚上任不久的人员的工作,审计人员也觉得对如此频繁更换财务负责人的举措很恼火,但案子不会因为我们内心的焦灼而明朗,只有我们更细心更认真的取证才能让单位觉得即使更换人员来应对检查也无济于事。我们一方面紧紧咬住上海办事处的费用不放,另一方面对企业的销售价格进行细致入微的取证,对该公司全年销售给关联企业的产品数量、单价、型号、品种都一一做成EXCEL工作表,以便反避税人员能对企业的关联交易价格进行分析,为反避税人员收集并提供大量的数据资料。同时与企业成本会计约谈,并通过对销售成本及产品成本构成的分析,发现该企业成本采用标准成本法,2005年1—8月对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异在产品销售成本与存货之间进行分摊,但2005年9月以后对此差异则一次进入当期销售成本。
可就在我们收集了大量证据,案情一步步变得明朗的情况下,该公司又使出“杀手锏”——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全权代表企业办理此次涉税检查事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声称所有取证材料必须经它确认后才会承担法律责任。由于面对的是国际性专业代理机构,税务审计人员为慎重起见,及时将这一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局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局领导明确指示:“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只要查出的问题证据确凿,我们就有足够的信心面对一切”。
在与安永代理人接触的过程可谓荆棘丛生,他们全盘否认上海办事处的费用是为整个亚太地区而发生的,辩解称上海办事处是常州某四通阀公司的上海办事处,而名片上印有亚太地区负责人的名片的人员的工资是由总公司发放的,并不在上海办事处的费用中列支且之前提供的关联企业之间的销售价格是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的,不存在价格不合理且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嫌疑,明朗的案情由此又变得迷团迭起。到底是我们事前的取证有误还是事务所的人在狡辩?税务审计人员陷入了沉思……
三、审查取证步步深入 确凿事实难容狡辩
为了确保所取证据万无一失,针对上海办事处的费用,我们通过审计抽样,认真分析该费用的各项样本数据,发现在费用中列支子女教育费、个人所得税若干,且2005年下半年招聘费管理层人员费用高达一百三十多万,房屋租金一百五十多万,且发票显示为多处不同房产,工资二百多万,种种情况显示明显不合理,遂进一步要求企业提供所招聘的具体岗位及人员,租赁房屋的具体地点及用途,工资明细等等;另一方面进一步研究产品的定价,如果产品定价真如事务所所说是成本加合理利润,那什么原因造成企业的巨额亏损,又是什么原因让企业长亏不倒。带着疑问要求企业提供与关联企业交易的购销合同,但企业说没有定合同,只有一份年初的总公司的会议纪要,也正是这份纪要让我们的疑问找到了答案,企业的定价是一年一个价,所谓的成本加合理利润是以年初的成本为基础的,一年不变,而这两年原材料铜的价格连年飚升,不要说一年价格翻了个跟头,就是一个月也会上涨近两层,但企业的定价中的成本还维持在年初的水平。
通过对上海办事处明细费用的整理,上海办事处所招聘的人员及人员的工资房租都在常州公司列支,此类费用合计8920629元。而这些人员的岗位职能显示是总公司在中国区的三家公司即常州、威海、青岛服务的,费用必须在三家公司之间进行分摊;而取得的关联交易定价的政策及所做的销售数量、价格的工作表我们交由市局反避税人员作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是时候与“对手”正面交锋了。我们对与安永的谈判有十足的把握,我们证据充足、依据充分,我们态度坚定而从容,事务所代理人还想狡辩却变得欲言又止了。
四、案情虽已真相告白 涉外审计任重道远
该案合计补缴增值税4969.26元(为未按规定抵扣的集体福利用水),调增200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746877.82元,调增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431306.52元。调整后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8062112.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补缴的增值税加收250天滞纳金计621.1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补缴的增值税处0.5倍罚款计2484.6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处50000元罚款。
通过对该案的审计,我们发现目前跨国公司(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之间关联交易情况较多,一般通过设立专门的销售机构完成对整个集团的销售任务,并且,跨国公司愿意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或专门的税务咨询机构对其会计事项进行税务筹划,使其最大限度的享受各国的税收优惠,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些公司都能很好的遵循会计准则,且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在帐面上不会存在很明显的偷税行为,他们是通过严密的税收筹划来达到避税的目的,针对这样的企业,我们可以通过税务审计达到预警的目的,从监控其关联交易作价着手,从根本上维护税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