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国税网
---靖江市某器材总厂税案分析
2005年9月泰州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靖江市某器材总厂多年来一直利用欺骗手段,骗取民政福利资格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逾千万元。
泰州市国税稽查局接到举报信后,认真分析了举报信中所反映的情况和部分证据材料,该厂主要生产制造铁塔等供电设施,1984年被批准为民政福利企业,利润率较高,税负率超出一般机电行业,认为举报所指疑点重大,决定组成专案组进行重点稽查。于是,一场偷税与反偷税的战斗拉开了序幕。
专案组检查人员采取了突击检查的方式先行截获生产现场的一手证据资料,调取了靖江市某器材总厂2000年1月~2004年12月的所有的会计账册凭证等资料,并对该厂生产一线的关键记录进行了查封。
波澜不现 山重水复
靖江某器材总厂自1994年以来,每年都通过了民政福利企业年检,且“四残人员”比例都超过50%,历年都享受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待遇。该厂尤其近些年来生产经营都比较正常,年销售额都稳定在六千万元以上,是当地政府扶持对象,也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骨干支柱。
通过初步检查,检查人员重新审阅了该厂2000~2004年有关财务报表和历年民政福利企业年检资料,似乎没有什么疑问,数据之间的钩稽关系也天衣无缝,民政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工资表》、《职工工种安排表》等“四表一册”和各项管理制度都很齐全、规范。检查人员同时对生产车间收集到资料进行了核对,也未发现有价值的东西,一时间陷入了困惑,不免对举报人产生怀疑:是否举报人由于个人恩怨或某种原因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实?
明修栈道 暗渡陈沧
专案组人员又反复认真地阅读了举报信,进一步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企业职工工资表反映全厂职工250人左右,其中生产人员220人,“四残人员”114人, “四残比例”是51%,稍稍超过规定标准50%。年检资料中“四残人员”的体检表都明确了各人的残疾情况,企业根据每一位残疾人的条件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岗位,每月的考勤表也都记载了出勤情况,工资表也注明了工资发放情况。据此,初步判定企业的残疾人资料是真实的。
检查人员进而又分析:企业历年的销售收入都在六、七千万元左右,制造销售的主要是供电铁塔,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是高科技产业,附加值并不高,但平均每位职工每年为厂创造的财富就高达约25万元,这是真的吗?显然,这人均25万元利润数字中藏有猫腻!!
于是专案组人员作出了大胆设想,企业是不是还有一部分职工未在工资表中反映?为了求证疑问,专案组立刻对该厂全体职工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突破口和主攻目标是职工工资表。
柳暗花明 瞠目结舌
当专案组人员向企业负责人针对职工总人数提出质疑时,企业负责人刚开始支支吾吾不作正面回答,在检查人员的强大的心理攻势下,不得不提供了一份真实的职工工资表,由此,揭开了一起涉
嫌偷逃税款达1900余万元的惊天大案!
这份真实的职工工资表反映:企业2000年1月~2004年9月30日间,采取欺骗手段,将在职职工分为编内和编外分开进行工资核算,编外人员工资表单独装订成册,账外发放工资,利用运费、技术咨询费等名目虚开发票列支打入成本;以编内人员工资表计算四残人员比例,从而使得“四残比例”符合民政福利企业50%以上的要求,欺骗民政、税务部门的年检检查,骗取 “先征收后返还”税收优惠政策,偷逃国家税款1908万元。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此案突出地反映出当前民政福利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税收日常监管漏洞还较大,只有不断细化管理措施,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才能真正有效促进管理到位,防患未然,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