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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2005年10月份收到的一封举报信,反映全椒县某回收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对该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专案检查,经过近两个月的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虚开“安徽省废旧物资收购及销售统一发票”现象,另涉及5户企业,造成他们不缴或少缴税款行为。
此案举报人先后又反映到市局、省局,受到省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全椒县国税局领导将该案的检查情况向上级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和大力支持,决定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案中案一查到底,及时安排了检查人员,对该公司虚开票一案所涉及到的另5户企业进行检查。
该企业是从事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的老企业,一度停业,于2005年4月又重新恢复营业,同年4月被全椒县国税局认定具有增值税免税资格,主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有领购使用“安徽省废旧物资收购及销售统一发票”的权利。
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严重违反发票使用规定,先后为全椒另一回收企业代开“安徽省废旧物资收购统一发票”,其中,万元版18份,开具收购金额1690639.70元,百元版146份,开具收购金额369417.00元(合计2060056.70元);代开“安徽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8份,金额2094231.87元。这8份销售票涉及三户一般纳税人购货企业,导致他们非法抵扣进项税额209423.19元,检查人员通过进一步检查,现已全部追缴入库。通过对另一回收公司检查,查补其增值税80547.38元,企业所得税46516.11元,经全椒县国家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处罚款63531.74元(合计190595.23元),并依法移送全椒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为上海某个体户代开“安徽省废旧物资收购统一发票”百元版2356份,开具收购金额2349000.00元;为该个体户代开往全椒县某福利厂5张 “安徽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金额 2385045.00元。通过对全椒县某福利厂的检查,追缴该单位已抵扣而不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8504.50元,根据情节定性该单位属恶意取得对方开具的“安徽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给予罚款238504.50元。经全椒县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作出处以238504.50元罚款,并依法移送全椒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对上海某个体户是否存在偷税行为,检查人员已将其经营情况发协查函至上海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处。
该企业通过这种虚开发票行为,共获取非法利益29442.87元。经全椒县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作出处以10000.00元罚款,并依法移送全椒县公安局立案查处。
全椒县国税局稽查局通过对全椒县某回收公司虚开票一案及案中案的专项检查,共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574991.18元,处罚款312036.24元,合计887027.42元。将三户达到移送标准的企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这次专案检查,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惩治和打击税收违法案件功能,维护了税收经济秩序,对不法经营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也反映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存在着一定问题。全椒县国税局领导非常重视,特别召开了管理部门人员会议,要求他们认真查找问题,并针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要从严按照税收政策,加强对这个行业的管理,并且要多深入企业加强经营过程检查和纳税辅导,从加强管理上出实招,堵漏洞,为该行业的发展净化税收环境,避免国家发生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