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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机动车纳税证明案告破案例分析 

 
   来源:梅州地税网   
  
    来源:2004年10月24日下午,梅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接报,有人持伪造的机动车纳税证明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市稽查局、梅江区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手进行了查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42628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骗税案性质严重,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现分析如下:         
      
    作案人宋××,男,35岁,广东省梅县白渡镇人。宋××从2004年8月开始,雇人私刻了“梅州市梅江区地方税务局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章(1)”和“梅县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分局”两个假印章,利用佳能喷墨打印机、爱普生针式税票打印机和电脑,仿照梅州市梅江区地方税务局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伪造机动车纳税证明800多份,并按每辆摩托车30元,小汽车120元的价格,以代缴车船使用税的名义诈骗车主,从中牟利25000多元。 

    机动车纳税证明是梅州市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和运输企业的地方税收管理,在车辆纳税后,由税务征收机关发给车辆拥有人的用以证明其车辆已纳税的一种凭证,车辆拥有人必须持此证明才能办理车辆年审手续。伪造机动车纳税证明将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案情重大,接报后,稽查局立即汇同梅江区地方税务局的同志前往梅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从中了解到,上午车管所的干警在审核车辆年审材料时,发现有3户机动车纳税证明格式和印章有异,随即扣下其机动车纳税证明并向税务部门报告。经过电脑鉴定,这3户机动车纳税证明号码的车主姓名与车牌号码均不一致,且没有纳税记录。同时,公安刑警部门的鉴定也出来,这3份机动车纳税证明中使用 “梅州市梅江区地方税务局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章(1)”是假印章,因此,可以确认为这3户机动车纳税证明是假的。  

    为此,市公安局、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专案组侦查此案,并召开案情分析会,确定了循踪寻迹的侦查方法和步骤。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市地税局稽查局干部经过十多天努力,在几万份车辆年审档案中,发现了789份摩托车假机动车纳税证明、27份汽车假机动车纳税证明,和“梅县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分局”的假印章。一些车主听说有人制作假机动车纳税证明,偷逃国家税收,主动向公安机关和地税部门提供了自己委托代办车辆年审的情况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侦查,疑点渐渐集中到一个姓黄的摩托车销售商和一个姓宋的社会闲散人身上。12月17日,经公安干警审查黄姓销售商,案情逐渐浮出水面,经查是黄姓销售商爱人在车管所门口向一陈姓男子购买了假机动车纳税证明,陈某又从一个姓宋男子手上购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领导果断决定,立即办理有关手续,对宋某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在其住所里,办案人员找到了作案的佳能喷墨打印机、爱普生针式税票打印机和电脑,在电脑资料中找到了假机动车纳税证明的编辑、排版资料。经过做工作,宋妻交出了“梅州市梅江区地方税务局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章(1)”和“梅县地方税务局城东税务分局”2枚假印章。至此,假机动车纳税证明案成功告破。 

    根据《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宋某的行为已构成骗税,经市稽查局审理后,对其做出了以下处理(罚)决定:追缴税款及滞纳金42628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宋××财迷心窍,妄想走发财捷径,谁知到头来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赔钱赔名声不说,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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